[穿越重生] 《一篇古早狗血虐文》作者:黍宁【完结】 文案 排雷预警:古早狗血虐文风味!“渣男贱女”预警!女主倒贴男主,男主心有所属,然后幡然醒悟倒贴女主的狗血戏码。 纾解一下自己吃不到粮的痛苦。 甜文、爽文、狗血渣贱没什么高低贵贱之分,就像大家在超市买东西挑自己喜欢的买,请不要抢了别人手里的香菜,再大声质问别人为什么喜欢吃香菜,你喜欢吃香菜是不是贱,种香菜的是不是贱。(对不起我不是踩香菜,我已经向香菜道歉了) 我排雷了,要是再点进来骂我,我就骂你(超凶) —— 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背着个大书包,戴着副眼镜,初三刚毕业,宁桃就穿越到了修真界。摆在眼前的第一个问题是,怎么在这剑光到处乱飞的修真界活下去。 更坑爹的是,她眼镜碎了,放眼望去,五十米之外人畜不分。 为了活下去,宁桃与途中巧遇的清冷小道士常清静搭了个伙。 少年的感情,都是真挚而热烈的,因为喜欢,所以她才能够坦然无惧,一路随行,并且小心翼翼地幻想着,总有一天,常清静能回头看到她。 但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世上最强求不来的就是感情。 常清静喜欢上了小妖狐。 常清静为小妖狐入了魔。 常清静为小妖狐失去理智,在扶川谷屠遍正道一百二十人。 秉承着把误入歧途的中二少年拉回正道的信念,宁桃想着,这么长时间的友谊,她总能感化一下常清静吧,说不定他还会短暂地恢复一下理智呢。 然后,她和那一百二十个兄弟一块儿死在了扶川谷。 这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少年的爱恨太浓烈,刚升上高一的小妹妹宁桃,一路跌跌撞撞,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哭着喊着想要回家找爸妈。她想念教室呼啦啦转着圈儿的风扇,想念后面的黑板报,想念那些做不完的试卷,想念放学时渐次亮起的霓虹灯光。 而常清静。 从当初蜀山剑派初出茅庐的青涩小道士,到一剑震烁八荒的剑仙。 他想念当初...
开始阅读王爷少年时初遇万人迷才子受,多年后重逢,发现白月光被囚禁,受尽折磨侮辱,HE。唐架空背景,纯杜撰,考据党不要在意细节。文中诗词大多为作者本人和基友原创,请勿自用,谢谢。…...
给她三分颜色,她就能开染坊,给她一条小船,她建起整个漕帮,天生的经商女王敛财高手斗坏蛋,打小人,她手段狠辣,却贤名远扬,她是富可敌国的燕国第一女皇商。少年得志,却遭最信任的人背叛,十年江湖之远,他扮猪吃虎,厚积薄发,信手便能架空皇权,皇位?他何曾在乎过?他是惊才绝艳却锋芒不露的病王爷。他宠她,护她,无人能及,她方圆一丈内,连只公蚊子都不能靠近,桃花开一朵掐一朵,正如他所说你不嫁我,还有谁不怕死敢娶你?大婚之夜,他衣衫不整跪在她的嫁妆迷你搓衣板上,而她则恶狠狠拎着他一只耳朵。可还要振夫纲?可还想当家做主?不不不,不敢了。哼,罚你跪到明天早上,长长记性!她话音未落,他瞬间角色反转,化身为狼,欺身而上,嘴角还带着坏笑。我可以不振夫纲,你也可以当家做主,都依你,不过这事除外!她大惊失色,护住被扯了一半的衣裳,你干嘛!?你赖皮,快回去跪搓衣板!一辈子那么长,跪搓衣板着什么急,先把正事办了!...
在他大哥的婚礼上,他见到了王崇礼。宾客如云的地方,谭文韬还是感觉到了那道落到他身上的视线,一抬眼,他就对上了正望着他的男人,没想到是他,他勾唇笑了。王崇礼,一个名字时常听人说起的人,本...
关于赘婿神王他是大夏战神雇佣兵王权富滔天亦是执掌阎王殿的神王,叶家少主,曾一怒为红颜屠杀千百人,让丛林血流成河!让耶路撒冷臣服脚下!让诸国闻风丧胆!让大夏成为各大组织的禁地!如今他成为被人看不起的上门女婿处处被人排挤,面对貌美如花老婆的嫌弃却心甘情愿,陪伴守护,屡遭危机,如今叶宁强势归来,天下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