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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别的,由于他们早就搬到一起去的缘故,家里的衣柜是通用的,有的时候汪望早起的时候有点懵,就会不小心把秦舍的衣服穿走;秦舍则是故意的,他就是故意要穿汪望的衣服,两只妖怪衣服上的痕迹都是一样的,显然那就不是同款,那就是同一件。
而且很明显他俩也没有什么要避讳的意思,出门在外都腻腻歪歪的(秦舍单方面),不止一次被人拍到一起吃饭,最可怕的是还不是穿的漂漂亮亮出去约会的那种吃饭,是随便穿着裤衩拖鞋衣一副老夫老妻样子的吃饭,举手投足间都自然的很。
秦舍没有抽风,秦舍很严肃:“不行。”
汪望哄着他塞了一口面条,把这嘴给堵住:“好好吃饭,蛋炒饭都没吃完,要凉了。”
“不行。”
秦舍三下两除二把蛋炒饭嗦完了,抹抹油嘴巴,非常正经地跟汪望说:“现在外面的花花世界诱惑太多了。”
汪望:“?”
“我觉得你必须给我一个名分。”
秦舍说:“否则你岂不是说不要我就不要我了?”
汪望有些懵:“可是结婚了不也可以离婚的吗?”
秦舍也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东西,就在那儿侃侃而谈:“结婚的话我们就有共同财产了,是要进行财产分割的,这样你就不舍得离婚了。”
“可是你赚的比我多,离婚分财产是我赚了。”
汪望倒也认真地跟他探讨起来,也不知道这俩不管从性别还是从物种上能和结婚有什么关系。
秦舍:“那我不管!
!
!”
汪望:“……”
你看,你看,回回都是这样,一不顺他意就开始胡闹。
可谁叫汪望就吃他这一套呢?“我们国家两个公的不可以结婚。”
汪望摸摸秦舍剪短的头发,跟他解释:“没有法律效应的。”
“那就去国外嘛。”
秦舍说:“你都没有和我一起出去玩过。”
汪望心想成天都黏在一块还要什么出去玩,他心里虽然这么想,但还是非常有理有据地拒绝了:“我拍戏呀。”
他现在也是个电影小生了,不能说票房灵药,但至少国民口碑已经到了那种“哦有汪望那估计不会是烂片”
的程度,以他的年龄来算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秦舍倒是三天打鱼两天抠脚,但一直到现在,谁都没能打破他出道即神话的记录。
毕竟是个难得一见的天才,他抠脚不干事大家也迁就着,也只有汪望每个月拎着他耳朵催干活才有点效果。
秦舍不高兴了,他又不说话了。
汪望嗦完面条,他还一副冷面坐在旁边。